用公积金还房租可行吗

http://anjuhouse.cn/  2013-01-11   来源:枣庄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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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租房者即可以申请提取

  月中,孙女士于去年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对于工作时间不长、积蓄尚少的孙女士来说,每年的房租开支让她倍感生活压力。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复杂,与孙女士一样,有着同样困惑的租房者不妨考虑通过该途径来缓解租房压力。

  租客普遍感到压力

  老家在哈尔滨的孙女士已来京工作两年,目前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月薪5000元。头一年,因为经济条件有限,孙女士与大学同学合租一间房屋,平摊下来,每人每月租金不到1000元。第二年,由于两人合住一间,生活多有不便,孙女士决定与同学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各住一间。据孙女士介绍,这套房子位于五棵松附近,月租金为4000元,租住主卧的孙女士每月要交纳2200元的租金,算下来,孙女士每月所要支付的租金几乎占据其月收入的一半。“扣除月租金,每月的工资只剩下两千多元,还得用这笔钱吃饭、交水电费、充话费、充公交卡……基本没有余钱。”孙女士说道。

  据了解,不少工作时间短的人,有着跟孙女士同样的处境。这类人群往往事业还处在“起步期”,积蓄不足,如果不凭借父母的资助,很难短时期内在京置业。另外,这些人大多也不符合申请廉租房、经适房的条件,因此只能选择租房。不少租房人表示,这房屋租金每月单看倒也还好,但若是全年加总,着实会“吓人一跳”。以孙女士为例,孙女士全年的租金总额为26400元,这对于年薪只有6万的孙女士来说,怎能不是一块儿“心头肉”。

  可用公积金租房减压

  对于与孙女士面对同样情况的租房人来说,除了租房者“勒紧裤腰袋”、选择相对便宜的地段租房外,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分析师孔丹认为,租房者还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租房以减轻租房压力。“以前很多人不知道还能提取公积金租房,租房者可增强这方面的意识。”孔丹说道,“另外,住房公积金采取‘先消费后提取’原则,也就是说,租房者要先发生租房行为才可以提取该笔款项。”

  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的资格如何评定?有资格的租房者又需提供哪些材料?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租房者即可以申请提取,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提取时限为每年一次。租房者需准备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即可。如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提取公积金需向单位申报

  租房者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即可向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申请报备,然后由单位统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目前公积金提取业务为‘对公’业务,不接受个人提取申请。”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道,“单位会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另据《广厦时代》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了解到,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者,部门将为其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申请者,部门将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工作人员会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原则上一天即可审批完毕,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款项划入指定的公积金联名卡或个人银行储蓄卡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工作人员如是说。

  难点是部分房东不配合

  可以说,能不能顺利提交所需材料的关键是要看房东配不配合。有些房东不愿给租户提供发票,一来是房主要亲自去相关部门备案登记,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综合税后才能到地税部门开具发票,即便5的税款通常由租户自己承担,很多房东还是嫌这样租房麻烦。二来是目前市场上有很多专以租房赚钱的“二房东”,准备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与房主联系,其在房屋内所打隔断间本来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会暴露房东出租信息。

  “有些房东可能只在签合同的时候出现,建议租房者事前与房东商量,签订完租房合同后就跟房东去办理完税证明。”孔丹说道。另外,租房者也可寻找比较正规的中介机构租房并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这样会节省各方时间。孔丹还建议租房者不要轻信路边提取公积金的小广告。“这些广告多半是骗人的,办理不成不说,还泄露了个人信息。”孔丹说道。

  特别提示

  目前有个别单位及个人通过提交假租房合同、假租房发票的方式“骗提”公积金,对此,2006年4月出台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三条已明确规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另《关于解决利用虚假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意见》也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人员发现申请人提交的发票(票据)、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嫌疑的,应暂停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对于存在虚假嫌疑的材料,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后,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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