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02 09:56
得税减免或返还。
本次调控时间表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 北京落地
北京将尽快出细化政策
新京报讯 北京何时公布和实施落地政策是人们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