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租房租满5年可购买 买后5年内不得卖出
日期:2013-03-06 10:33
3月1日,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青岛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政策进一步明确:承租人租住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所租住的公租房。
根据新政策,青岛对公租房租售分三类进行管理。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房地产企业等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届满可以继续出租,也可以按核定的价格出售;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2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