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09 18:05
交了土地出让金,再交房产税会有重复征收问题,而且不少专家学者都将这作为反对房产税的理由。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贾康:如作理性讨论,我个人认为这种观点无法成立。
土地使用费是地租,在原理上,是国家依据土地终极所有权的经济权利,成为地租的收取者。但是在地皮之上的不动产包括消费住房在保有环节的税收,其原理上所相关的权力是政治权力,即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凭借政治权力,在立法授权下强制地征税调节。这两者之间是可以并行不悖、合理协调的,不是非此即彼、二者只能取其一的关系。
问题的关键不是重复不重复,而在于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