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12 10:01
月(含)以上,此前是6个月以上;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面积超120平方米,买第二套房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 (月缴存额低于320元的按最低缴存比例5%测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长沙上述规定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即国五条发布前一天。
另据媒体报道,从3月1日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