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委员:保障房有一套完善的退出机制非常重要
日期:2013-03-13 10:30
外的自置居所选择,称居屋。
1987年左右,香港的富户政策房委会实施公屋住户资助政策,向不再需要资助的住户减少房屋资助,以鼓励富户迁出公屋单位,确保公屋资源合理分配。
租住公屋的住户住满十年或以上,需要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家庭收入。不申报的住户须要缴交双倍净额租金。而家庭收入超过指定的限额的住户,便须按情况缴纳一倍半或双倍净额租金。
在香港,2010年到2011年,公屋富户约有2.3万户,占公屋租户3.5%。该年度在相关政策收回的单位有770个。
《21世纪》:提案中,你重点提及了保障房的退出机制,为什么最关心的是这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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