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18 12:25
自3月1日晚新国五条细则正式发布,明确了对出售自有住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征税。晋中市的杨先生就一直在纠结:我2011年底在市城区花50万元购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商品房还未过户,税费我来承担,细则一旦实施,我得多缴多少税啊?
其实,只要走进各地政务大厅、地税局服务大厅,看看这里异常火爆的人气,就可以知道,像杨先生一样纠结的绝不在少数。
3月12日13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办理税费手续的晋中市地税服务大厅,发现来办理手续的人群已经将大厅挤得水泄不通。地税局服务大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天,工作人员每天都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