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察活动
日期:2013-03-20 12:23
于职守的原则,秉公执法,按照活动计划,进行精细化任务分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限、预案、措施、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企业限期整改的隐患将跟踪督办,一追到底,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治理。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同时,各检查组工作人员还将积极主动为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排忧解难,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氛围。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18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