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二手房交易增多 房屋过户税费应早约定
日期:2013-03-21 16:29
买受人不愿负担,从而以新政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调研法官提醒,针对此类案件,合同能否解除、20%的税收应如何认定,将是案件审理中亟待统一的问题。各地关于新政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走向尚不明朗,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各项税费由何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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