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3 12:14
《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如果承租人变身二房东又将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是否也享有优先购买权?近日,上海一中院就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次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009年5月,上海新河置业与上海广林商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新河置业将坐落于上海某路的商铺1200多平方米、地下室200多平方米一并出租给广林商城使用,租期15年,自2009年7月至2024年6月。
2009年7月,广林商城又与章伟(化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