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唱响新峄城”广场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3-25 13:50
的宣传;
2、安排必要人员及设备,做好节目录播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
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五)区住建局
保障广场场地的正常使用,提供灯光、音响的供电。
(六)各镇(街)
1、参照演出排序表,组织当地庄户剧团参与演出;
2、承担各自演出费用。
五、相关要求
1、节目以具有浓郁时代气息的戏剧、曲艺、声乐、器乐、舞蹈等表演形式为主,重点推介本区优秀的非遗表演类项目。
2、节目内容要突出地方特色,反映农民群众新风貌和农村新变化,传播和继承民族优秀文化,充分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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