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唱响新峄城”广场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3-25 13:50
委、宣传部长闫羲和致辞;
(2)区政府副区长马洪玲宣读文艺汇演活动获奖人员名单并颁奖;
(3)文艺演出。
六、出席领导及参加人员
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及社会各界群众。
七、活动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
1、审查活动方案;
2、指导有关单位的活动开展。
(二)区文广新局
1、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开展;
2、做好活动期间与其他单位的协调。
(三)区广播影视台
1、活动前期,做好电视台、电台的宣传;
2、安排必要人员及设备,做好节目录播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
负责活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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