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首届“榴乡新韵”才艺大奖赛 招商方案
日期:2013-03-25 14:54
获奖选手签约产品代言人或形象大使。
6、会场显著位置设有冠名单位宣传方队并设立不低于40平方米的商品展位区一处。
7、会场周围冠名单位可以设置本企业的宣传牌,亦可设置展位现场进行产品促销。
二、协办单位:6家全程协办费5万元。
回报方案:
1、在活动现场主背景上体现协办单位名称。
2、在枣庄日报、枣庄晚报、信息周刊(包括五区一市各地方版)、峄城区电视台等宣传媒体上做活动广告,也以协办的形式体现协办单位名称。
3、在峄城区电视台、信息周刊全市版及地方版上用广告的形式单独回报广告,其累计费用不低于冠名费的20%,
5/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19 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