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9 10:06
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
二、2014年完成的任务(共28项)(部分任务摘录)
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工作,发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2014年6月底前完成)
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