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30 12:19
于房产主管部门,从而为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扫清障碍,值得观望。
其次,还须解决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的房屋登记并不包括小产权房,因为其属于非法财产,不能进行合法登记。可是,一个将小产权房排除在外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很难称得上是一个完善的制度。而且这会否给别有用心者提供可乘之机,利用小产权房逃避登记,也不容忽视。
再次,不动产的统一登记需要户籍管理制度的配套。像陕西房姐龚爱爱那样,有多个户口,而且每个户口的资料都是真的,那么就可以将一个人的不动产分散到不同户口名下,显然这样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就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