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去投机”须经济“去房产”
日期:2013-04-01 11:05
产业发展上摒弃房地产化思路,引导扎堆于房地产业的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其他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分流。
结构调整、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之功。当前必须坚持房地产调控从严从紧,避免长期性、制度性手段缺位而周期性、临时性手段失位造成房地产发展失序。因此,以行政手段的刚性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化发展这种方式收缩市场化手段空间,以此换取调控长效机制建立的时间,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需警惕看得见的手过度越界,导致调控政策异化。
值得重视的是,一些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正在构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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