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1 11:15
通过。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每次谈及二手房按所得征20%税的新规定都是说严格执行,这时是否能够确保可以把关成功?若地税对不同交易付款方式都予以双重标准,有能力一次付款者可以从容走小道避开重税,而预算不宽裕的首次置业或改善型置业者却因为银行按揭的缘故而必须支付高昂的税费,这算公平吗?以上两个案例为例,245万元的成交价,若按揭付款必须按真实市价成交,以5.6%的营业税为例,需要交十几万的营业税;而按照130万元或168万元交税,营业税低一半。若是按所谓买卖所得20%的个税征收,买卖双方给本次交易商定一个不高的增值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