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房产需提供原值凭证 按交易差额20%征税
日期:2013-04-01 11:31
北京市日前落实国五条细则规定,3月31日以后完成网上签约的二手房交易,如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转让住房所得20%计征个税。记者昨日获悉,市地税局联合市住建委3月30日公告,继续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并要求个人转让房产需提供相关原值证明凭证,并按照房屋交易差额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开发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码
北京市地税局、住建委3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公告提出,为加强对定价过高、价格上涨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收征管,对房地产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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