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细则玩“精简” “20%个税”枪声未响
日期:2013-04-02 09:24
杀手锏。
根据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口径,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表述在市场人士看来并未严于预期。另外,截至发稿时,北京、上海等地个税征收办法仍未采用新政。深圳等未提及20%个税的城市,更一如既往地延用老的征收办法(即按成交额的1%至2%征收)。
也许各地还在等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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