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教育局:清明放假3天中小学不得补课
日期:2013-04-02 13:15

枣庄房产网4月2日讯 清明节将近,枣庄市教育局发布了全市中小学生清明节放假的安排通知。据了解,中小学生的清明节假期于4月4日起,共放三天。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枣庄市全日制中小学20122013学年度校历》的规定,枣庄市中小学生的清明假期将定于4月4日至4月6日,共计三天。与此同时,也将对假期进行调休,4月7日(周天)中小学生将正式恢复上课。
另外,据枣庄市教育局要求,放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同时,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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