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中段招生报名启动 4月22日截止
日期:2013-04-03 18:41
名,不能兼报,也不得在不同报名点重复填报。
据悉,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校填报,往届及回原籍的考生,凭户籍和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及区县级学籍管理章,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回户籍所在区(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而报考高职、中专类的考生在区(市)招生办报名。凡户籍名与学籍名不符、报名本人与学籍照片不符及未提供有效手续均不受理。在枣庄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商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房证、居住证、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按照枣庄市教育局规定,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比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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