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院不再参与违法建筑非诉强拆
日期:2013-04-06 09:59
最高法近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批复称,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该批复今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批复,是司法解释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法律效力。这件针对北京市高级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的批复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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