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8 13:11
签订一份用于备案登记的合同,并在该份合同中人为降低交易价格,通过减少交易差额的方式来避税。但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一旦双方产生纠纷,就会出现以哪份合同为准的问题。
南长法院法官指出,明显低于市场价位的二手房交易必然会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一旦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那么就必然要按照评估价缴纳个税,而如果纳税金额与之前双方预估价相差较大,那么又会产生新一轮的矛盾,阴阳合同可谓后患无穷。
南长法院副院长林春江称,国五条出台后,以房抵债,即利用司法和解避税也成为热议话题。有网友在微博 上支招谁买你房,他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