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8 13:16
。而这样的征税方式成各地的通行版本。
当然,对北京来说,至少2006年之后交易的房产都具备了执行征税20%政策的现实基础。
开征20%个税的政策效果究竟如何
但问题是,同样都是房产,能核清原值的和不能核清原值的,前者征税20%,后者征税1%~3%,太不公平。
从数字上看,这两种房产所交的税款会相差很大。
但按照张万刚的说法,如果不愿意多交税,那就持有房产,不要进行交易。因为房产的基本价值是居住,而不是投资、投机。如果要利用房产进行投资投机,多交税也并无不妥。
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关注房产交易征税20%的问题?仔细分析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