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启动新农合大病险 20类大病治疗费将二次报销
日期:2013-04-10 10:56
在新农合大病保险中,去除一些不能报的费用,按照8000元以下17%、8000元以上73%的比例,再次报销。这样下来,患者家庭或个人自己承担的看病费用就剩下很少的一部分,可以说是,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同时,据介绍,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居民,从2013年1月1日起,就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按照省卫生厅指导意见,对于2013年1月1日之后入院的20类重大疾病患者,我市对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乡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元,补偿比例为90%;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1万元以下为70%,1万元以上为80%;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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