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5 09:37
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由于刘宇昕能够在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受贿犯罪的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已退缴全部赃款及孳息,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刘宇昕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纵深
贪官敛财通用手段
事实上,刘宇昕敛财的手段是不少贪官通用的。
一边当着国家公职人员,一边用亲属的名号在外持股牟利,在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并不罕见。比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中,他为一家公司提供帮助,对方无偿给王益弟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