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发放调整后养老金 市直企业率先受益
日期:2013-04-24 15:43
业退休军转干部和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进行适当提高。同时,此次还对2012年底前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水平进行了调整。
针对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出台晚、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市社保处及早部署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调整发放工作的迅速、准确和高效。主动与信息中心联系,加班加点,逐一比对、确认数据信息,排查信息疑点,重点开展了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人群调查摸底。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所需资金,随时与代发金融机构互通信息,确保了调整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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