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07 11:13
枣房网讯 5月6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市委市政府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为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总成绩加5分,5月9日至16日到其属地计生办审办。
本次审核对象是指考生为枣庄户籍,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户籍,且参加枣庄市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暨普通高中考试的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考生父母双方户籍为非枣庄籍的,不享受此优惠政策。市外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管理服务,有稳定职业和住所,并建档管理1年以上的,可以在现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