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9部门联手整治虚假医药广告 为期3个月
日期:2013-05-09 14:39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主要内容为: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未经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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