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金茂大厦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公告
日期:2011-08-02 15:56
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枣庄市安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平邑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金茂大厦项目做出准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决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枣开许字第[2011]21号。该项目位于薛城区永兴路南侧,建筑面积84563平方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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